2010年2月9日 星期二

法、理、情

世紀爭產案首回合結束,肥通被技術性擊倒,更被警方調查其偽造文件,而坊間反應亦一面倒,將肥通封為世紀賤男。

波蘿游雖然跟大部份人一樣,對肥通的言行甚為反胃,見佢後面憎佢前面,但就會先放低個人喜好,以更客觀分析事情。今次肥通輸在兩方面:人和及科技,法官都係人,一樣有個人喜好,面對世紀賤男,加上幾百億的社會責任,好惡亂其中,自所難免。科技的靜電分析,力證簽名是從正本直壓副本,留下痕跡,與證人記憶有異,成為今次決勝關鍵。

我覺得最奇怪的,是肥通在提交遺囑時,根本無需出示副本。副本與
前文提及的倒轉印鑒一樣,對於一份偽造的文件,都是畫蛇添足,只會製造更多破綻,肥通何解要多此兩舉,真的是天網恢恢,還是另有真相。發掘「真相」是控辯雙方的責任,確認真相是法官的責任,儘管我對各樣線索及盤問方法,有不同意見,亦無意在此細表。

我以為整個法律制度的發展,都是從情理開始。人類除了基本生理需要外,亦以自身感覺 - 情,影響行為上的表現,以致在利己之餘,亦盡量不損他人基本權益,從而進化為道德標準 - 理,然後再將之規範化,以集體力量(政府)施行 - 法。對於先進文化及社會制度引言,都應該是法大於理,而理高於情。

但以爭產一案而言,社會對法理情三者的價值觀,似乎剛好相反。討厭肥通的情,加上數百億的公眾利益之道理,似乎都決定了最終法律裁決。而這樣的法律不外乎人情,理大於法的價值觀,又剛好反映了東西兩地的差異,而對民主政制發展的有效性有不同影響。

假如,假如如已,肥通再出示其他證據,可能是富婆的最後影帶,解釋將身家贈予肥通的原因及心路歷程,又或是更高超的科技,以確認兩位見證人確曾接觸該份遺囑,又或是個別證人推翻昨日的我,以致終審法院要推翻原審,不知社會及政府到時會如何面對。

肥通欠盡人和,乃上訴的最大阻力。如果法庭接納其上訴,相信他會重整軍營,如果加上清洪或胡漢清等金牌大狀,審訊過程必定更舉瞄頭。如是的話,肯定再為傳媒提供不少養份,亦為大家帶來更多免費娛樂及資訊。





5 則留言:

  1. 呢單案最大的得益者其實係律師和傳媒.
    而市民則是大輸家.點解咁講?遺產從市民買樓中來,另外,遺產本來是還富於民作慈善用途,雖然所有律師費由肥通負責,但因為爭產案,基金運作停咗,影響基金收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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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苦瓜兄;

    富婆多年來一毛不拔,幾時捐過錢做慈善,但貼仔就幾十億。老實講,我不太相信她有意將遺產交予慈善基金,這是大家的善良意願,以本身的價值觀出發,以求自我感覺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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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波兄:
    我也相信她不是真心想做慈善,成立基金的背後其實是為了名.爭產案曾經透露過,她想搞一個媲美邵逸夫獎的東東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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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02年時遺囑已經有此宏願,何以幾年來仍是一毛不拔。

    遺囑到底是真心要千古留名,還是借口爭取中共幫助,以贏得剛開始與家翁的爭產官司,之後再作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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