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

預算案後感 – 積金何用

今年預算案初稿一出,我已即時指出死穴。但未想到特區政府已經歇斯底里,在民情洶湧,茉莉花陰魂影響下,可以如此不顧信譽地即時變面,徹底打倒昨天的我。今次政府的威信盪然無存。往後的施政就更加舉步為艱了。

對於適量注資強積金,我是支持的。但六千大元不分你我,就顯得毫無章法了。加上強積金實行超過十載,因為管理費過高,加上員工又無選擇權,一直為人疚病,注資方案難有支持。我以為強積金原意正確,對自己將來負責,符合港人自食其力的精神。遇有不足之處,就輔以社會保障。反之,政客近年鼓吹的全民退休保障,未知錢從何來的大鑊飯制度,然後再由官僚全權負責資金管理,就令我坐立不安了。

我絕對同意要盡快積金自由行,通過自由選擇增加競爭,令基金公司收費下調,並提供更貼切的服務。但瑕不掩瑜,強積金施行十年,正好機會來過檢討,看看是否如
坊間所述一無是處,等同倒錢落海。還是某些人士存有偏見,只見樹木而未見森林。

在長線投資而言,基金收費固然重要,但選擇適合類別,就更加重要了。而檢討選擇是否正確,要不時查察回報狀況,以配合自己年齡及取向。但批評者眾,了解者少,我膽敢估計,多數人都不知現時回報多少,而懂得計算每年回報率的,更恐少之又少了。

以自己在獅子銀行供款為例,一直以亞洲股票及港股七三分配,十年整體回報約為70%,以月供IRR折算,每年回報率剛好10%。以過去十載經歷不少起跌,平均每年通脹不足2%,即每年實質回報超過8%。本地打工仔平均人工一萬,主僕共月供一千,每年維持8%實質回報,三十五年下來,以現值計算,累積金額超過二百萬,作為二十五年退休之用,每月約有七千大元,約為在職時的七折,符合一般退休支出使費,亦打破了積金無用的謬論。

千里之行,始於足下。沒有制度的強迫,又有多少年青人會犧牲錦衣耍樂,為將來籌謀。恐怕到我自己退休之時,不單生果金已經泡湯,反轉過來,可能還要承受政府新加的苛捐雜稅,以應付人口老化的擔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