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但有不少苦主及政客,投訴今次的產品並非債券,藉此表示銀行有誤導成份,小弟就不能苟同。根據基礎金融課本,對債券有清楚定義。只要你購買的產品,是先付本金,然後定期收取固定銀碼的利息(也可以是零息),到期本利歸還,已可以稱為“債券”,發債機構背後是甚麼產品抵押,並不影響其“債券”定義。
投資債券主要有兩類風險:利率風險及違約風險,而今次是違約風險。
債券普遍給人穩健的感覺,只是相對於波動較大的股票或商品而言。債券也有垃圾級別,要靠高息吸引債主。而高風險債券類別,違約機會亦較高。以新加坡的雷曼迷你債券為例,其抵押產品的保證信貸評級為AA(香港的迷你債券評級則未見有傳媒報導)。年多以前,擁有國際評級機構的AA信貸評級,即是跟匯豐的債券同樣穩健,比和黃及新地等大藍籌還要可靠。
但任何可靠或穩健,都只代表一個極低的違約機會率,但絕對不會是零機會,例如戰爭就可以將任何最高評級的債券化為烏有,誰人又保證有生之年可以免於戰難。如果運氣不佳的話,就算你穩陣到戴盔行騎樓底,都可以因為騎樓倒塌而出事。
究竟今次AA級別的產品泡湯,是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,只能怨自己黑仔;還是評級機構沒有盡職,例如沒有及時更新評級,只提供過時或失實的資料;又還是發債機構利用了快將過時的評級,自知產品快要爆煲之前,乘機發債予散戶,以此將風險轉移。要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,就要麻煩監管當局去找出真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