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

迷你債券 - 何去何從

今日明報即時新聞以“出現和解曙光”為題,報稱有迷債苦主與銀行達成協議,銀行願意退回部分投資款項。波蘿游前文指出迷債款項有百億之數,而銀行只從中賺取約1%的“蠅頭小利”,我很難相信銀行會輕易妥協,甘願奉上百億賠償。我估計這只是極少數的例子,可能苦主手執銀行痛腳,足以證明銀行職員曾經誤導苦主,否則銀行絕對不會隨便打開缺口,讓滔滔洪水湧進。當然,“消息”亦可能是政黨的宣傳手法,以增加黨及苦主士氣,並以反間計分化不同零售銀行。

波蘿游雖非金融人士,亦趁假日細讀星洲版的
迷債銷售書,一則是滿足八卦心態,亦可藉此補充一下金融知識。我最有興趣的,是整個迷債的賺錢模式。一般人認為是發行人以風險高的劣質CDO,但只付上區區5%年息套利。對此小弟有不同見解,很多迷債都是06年中出售,那時美國樓市還處於上升軌,市場更沒有甚麼次按危機,我相信那時的雷曼及評級機構,都相信用作抵押的資產,絕對是優質貨色,不然亦不會有AAA評級。

一般由美國或西歐政府發行的債券,及美國政府保證的債券,例如房利美等,
會被評為AAA的最高信貸評級,而最佳的商業機構,例如匯豐或花旗等會評為AA級,其他的香港大藍籌則可評為A級。根據基本債券知識,AAA級因為最為可靠,違約機會最低,發行人需付出的利息亦是最低。

舉例來說,如果美國政府債券的年息是4%,那些AA及A級債券,可能要付上6%或更高利息才能吸引投資者。其中的2%分別,就是投資者願意承擔較大風險的誘因。銷售書提到迷債會與六間公司的信貸情況相關,它們都是匯豐、和黃等大型藍籌公司。根據銷售條款,只要其中一間公司信譽有變,發行人就可以提早贖回債券,而贖回價錢只會以首先違約公司的資產變化為依據。換言之,六間公司只要有一間倒閉,即其信貸變成零,投資者損失的不是六分之一,而是百分百。一些人以為迷債有六間公司分散風險的功能,是完全誤解,實情是條款以火燒連環船,只要有一間倒下,即以此埋單計數,變成一鑊熟的局面,而我相信發行商就是以此連環船套利。

很多基金都會擁有匯豐或和黃等藍籌發行的AA或A級債券,基金在收取比AAA債券多出2%利息之時,亦擔心大藍籌有違約風險。為了保障本身投資,就衍生CDS這門衍生產品。即有雷曼等投資銀行願意為基金承擔藍籌違約的風險,但每年就收取一些保費。因此,如果基金願意付出1%的CDS保費,即可大大增加保障,接近AAA級數的穩健程度,但仍然比直接投資AAA債券多出1%的年息。

波蘿游不懂用深奧的微積分去計算風險及回報,只能以簡單的市場數字去證明本身論據。銷售書聲明是以AAA的CDO作抵押,一般而言(但願如是)是CDS再加上AAA債券(即政府或房利美等)。基於可以用迷債六倍對沖CDS風險,發行商可以向六類基金各收取1%的保費,即總數是6%的收入,而藉迷債的投資者以連環船型式同時對沖,再加上本身AAA債券的4%收入,即共有10%收入,而把1%分予零售銀行,1%用作掉使費,5%付予散戶投資者,本身仍穩袋3%收入,而風險則成功轉移。

在最初投資迷債之時,散戶的最大風險,是置身於連環船之上,面對六倍風險。但正是世事難料,人算不如天算,連環船沒有起火,反而指揮台首先起火,攪得各方人仰馬翻,事件沒有一個贏家。

那些AAA抵押資產,一直經由託管人保存,匯豐正是香港迷債的託管人。託管人有責任將資產處理,扣除使費後,妥為出售套現償還予散戶。希望真如小弟所料,裏面的資產是CDS再加上大量AAA債券。即使近日市場波動,AAA級的政府或保證債券價格依然穩定,就算付上清算等使費,散戶損失亦不會太大。









2 則留言:

大口仔 提到...

我諗依家都好少人可以好似閣下咁理性討論迷債的何去何從,只懂一味怪責分銷銀行。 :)

波蘿游 提到...

只因冇切膚之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