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

怨憎會

社企憤青下鄉十年,以服務鄉民為己任,唯處事方法一向未獲鄉紳認同,雙方交惡已過十載。鄉紳最近發難,向局長投訴。局長千頭萬緒,那管得芝麻事情,巧遇社企老總,聲表關注,望以和諧為先,共同服務鄉民。局長旦誓未有點名,而只要稍有丁點智慧,亦無需點名,蓋老總身受官府資助,有責排難解紛。

社企老總手下何止千百,亦偶聞憤青鄉紳交惡十載,恩怨是非難辨,心知那管花上多少氣力調解,最終仍是死結難解。若維持現狀亦難向局長交待,唯一可行之法,只有將憤青及鄉紳分隔,但鄉紳本為原住民,當然無法動之分毫,調走憤青乃無他選。

憤青下鄉十年,更換工作地方,從新上路,開拓發展空間,增進人生歷練,本為上上之策。唯抱怨老總不明事理,亦怪局長從中作梗,然後憤然辭職,最終訴諸媒體政客,以指望其「主持公道」,可謂不諳世情也。

大千世界,不公之事何其多。十年怨憎會,勉強無幸福,即使憤青九對一錯,共處下去,最終只有兩敗俱傷,無人得利。



附註: 另一觀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