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13日 星期五

傳媒:喪鐘為誰而鳴 ?

恭喜各大傳媒,你們又打了一場勝仗。

你們先將香港電台朱處長與艷女同行,酒後失措的行為,多角度拍攝下來,讓市民得到額外的娛樂資訊,又感謝你們努力搜羅艷女資料,讓我們得到最大的「知情權」,最後恭喜你們再一次成功把政府高官拉下馬,令第四權力發揚光大。


但請問我們作為市民,是否要接受這些被歪曲的價值。處長與艷女同行,最後被閃光燈嚇怕,顯得驚惶失措,此事對社會有何重要意義,要放在港聞頭版。筆者就覺得男不俊、女不俏,就算娛樂版恐怕亦只能屈就。就連你們寶貴的社評也討論此事,難道社會就沒有其他更值得討論的事嗎?當我看到部份社評不單批評處長行為,連咸豐年前港台部份職員犯事都一再羅列,把港台重重的鞭撻一番,好像要除之而後快。彷彿一個幾百人的傳媒機構,就容不下任何人犯錯,否則就會誅連九族,把整個機構毀掉。看見這些社評用字,筆者真的有點擔心,皆因政府近年一直對港台看不順眼,未知今次有否借助其他媒體主事人,為自己執行家法,還是該些媒體以自己的道德水平為傲,不值處長及港台的行為。


很多議員都異口同聲,要求處長要交待這些私人事情。難道你們就忘記了當日有黨員北上尋歡,鐵證如山之下,你們同樣以私人事件為由,希望社會公平對待,不要影響大家對政黨的看法。今天換了角色,怎麼你們又犯起同樣的毛病,把私人事及公共機構混為一談。眾多議員回應中,好像就只有田北俊的還像點人話:「這是處長的私人事情,我沒有任何評論。」


本來處長的私人行為只須向家人交待,就算有失儀表現,影響港台形象,亦只須向港台或政府致歉,但面對嗜血的傳媒,只要高官有任何閃失,那管只是個人失措的小事,都會像傷口般招來鯊魚似的傳媒,最後把他們咬噬得體無完膚,被迫以下台作為終結。今天的傳媒,只求滿足部份讀者的好奇心,做到跟同業人有我有,缺乏對新聞緩急輕重的判斷,更別說客觀的批評和分析,與讀者抵礪互勉。


近年港台都在風雨飄搖中渡日,處長亦一直盡力維護其獨立自主,今次其私人失誤,加上傳媒的狂噬,就如駱駝背上最後的一根稻草,令港台的喪鐘響起。


請問傳媒們,喪鐘為誰而鳴 ?